关于报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治安保卫有关材料的通知
闽教安组办〔2010〕27号
各设区市教育局: 为认真贯彻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各部门重点工作进行情况实施周报月报的要求,我们将中小学、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和专项整治“百日行动”的有关内容细化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的24项具体内容,用报表的形式进行汇报统计。从8月份开始,每周末用周报表汇报工作开展进度,每月5日前用文字材料汇报工作开展情况。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收到本《通知》后立即部署县(市、区)教育局认真填报,并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汇总后连同县(市、区)教育局的报表一并传真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。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情况,请每月3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。8月份的上报材料可在6月份晋江全省周边办主任会议汇报的基础上充实补充后于8月4日前上报我厅学校安全工作处,以便汇总上报。 附: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情况周报表(一)、(二)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|